各级党组织:
2026 年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决胜、“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5 周年。为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通过选树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凝聚磅礴力量。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扎实做好表彰推荐工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为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不懈奋斗。
二、评选对象范围
本次表彰的对象为在 2025-2026 学年学校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组织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员。(具体表彰名额详见附件 1)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我校党委下设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基层党支部
(二)优秀党组织书记
入职我校两年以上且在我校各级党组织中任职满 1 年的各级党组织书记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入职我校两年以上且在我校各级党组织中任职满 1 年的党务工作人员
(四)优秀共产党员
入职我校两年以上且组织关系已转入我校的正式党员
(五)优秀学生党员
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政治引领力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推动发展力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积极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不断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同频共振。
3.党建示范力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每名党员,并严格对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推进党建工作,将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到位,积极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
4.改革创新力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创新,丰富党组织活动载体,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有效调动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党建工作创新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改革创新。
5.基层组织力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按期完成学校各级党组织换届工作。聚力打造学校党建特色品牌,主动服务中心重点工作,严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清晰,凝心聚力带领师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劲。全体党员政治素养过硬、党性修养扎实,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
(二)优秀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条件
1.政治能力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能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执行能力强。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紧密围绕学校党建计划的中心工作执行任务,党的组织团结,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3.组织能力强。组织生活制度健全,组织生活有序规范,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管理能力强。能紧密围绕相关规范要求,经常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绝大多数党员能起先锋模范作用。
5.成绩表现突出。在各类基层党建活动及学校党建系列活动中表现突出,在服务学校教育教学等重点工作任务中积极作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大局意识较强。在党内担任职务,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学习教育,持续深化巩固历次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与工作决议。
3.业务能力精湛。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推动学校开展党建特色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4.作风廉洁公正。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已奉公,廉洁自律。
5.奉献精神突出。密切联系师生,全心全意服务师生,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好。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
2.思想作风好。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反对拜金主义、享受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表率作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3.业务水平高。爱岗敬业,自觉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学年综合考核不低于所在部门的 1/2。
4.服务群众好。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积极投身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并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履行义务好。遵纪守法。维护稳定,坚持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积极投身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态度认真,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
(五)优秀学生党员的基本条件
1.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2.带头服务师生。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积极投身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加红色文化节系列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等项目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
3.带头创先争优。富有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能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效果好,个人所获荣誉多且级别高的优先考虑。
4.带头提高学习。自觉学习党的相关理论、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党性修养。学习成绩优良,近一学期综合排名在班级 1/2 以内,一年内无挂科无违纪现象,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要求进行推荐,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此项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的把关作用。
(二)确保推荐质量。要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结合 2025 年民主评议结果,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工作程序既要符合规定,又要注意时间要求,不宜过于繁琐。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切实做到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评选表彰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依纪依规,杜绝暗箱操作。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取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各参评组织、参评人员凡出现以下情形将取消参评资格:1.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和重大问题;2.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端,党组织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党组织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4.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党组织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5.师生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等问题;6.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造成恶劣影响。7.其他经学校认定为违纪违规等行为。
五、其他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最多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1个党委/党总支部、2个党支部),优秀党组织书记3名(1个党委/党总支部书记、2个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员按名额分配表等额上报,并填写相应的推荐表(详见附件),于6月3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以“xx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报送到邮箱:1443188874@qq.com;纸质版材料(1式1份,签字、加盖印章)报送到两校区党委办公室(南城校区行政楼513,松山湖校区行政楼617)。
未尽事宜请联系:张老师,0769-86211805。
中共广东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