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财务处工作(运作)与学院发展目标匹配、支撑学院业务实现而展开,确保职能作用充分有效发挥,对财务处职权职责进行明确如下:
一、职能定位
财务处是学院财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整个学院的财务收支核算、税务管理、筹融资管理、财务投资分析、部门业绩考核、董事会安排的专项工作等,纵向贯彻落实学院董事会决定决策,横向对学院各部门提供服务和监督管理,为学院各部门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财务保障。
二、组织架构
目前学院财务处根据地域设立了南城财务处、松山湖财务处,分别负责学院所属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南城财务处下设收费组、票据组、出纳组、会计组;松山湖财务处下设会计组和收费组。
三、主要职权职责
1、根据学院整体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学院财务战略;
2、负责拟定、完善学院财务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建立、完善预算管理体系,组织学院各部门编制年度预算,并跟踪预算执行情况;
4、编制学院各部门财务决算;参与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
5、负责学院的资金管理,组织制定学院融资方案,负责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6、负责评估检测各部门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负责基础财务信息统计、汇总和分析。
7、负责执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各部门的税收筹划和税收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部门业绩考核指标的核算工作;
9、负责组织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10、负责财务信息化系统应用;
11、负责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涉及财务收支所有业务合同及有关资料的归档管理;
12、负责学院董事会安排的其他事项。
四、行使职权职责的方式
按照规定的职权职责范围,依规依据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运行。
1、日常的一般事项工作:通过学院相关规定和财务处固定的工作流程程序,履行职责职权。
2、特殊事项(如有):通过内部沟通渠道,召开财务处班子成员会议讨论方式形成履行职责职权。
3、重大事项工作:通过提请召开学院重大事项讨论会议,根据会议决议落实履行职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