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校园电动车车主:
为维护校园交通、消防安全,请各位车主自觉遵守《广东科技学院校内燃油摩托车、电动车及各类非车辆代步工具管理办法》,将电动车停放到校园指定停车位置。
南城校区具体停车位置如下:
1.南门门岗旁电动车停车区;
2.南苑7栋宿舍与斜坡篮球场之间停车区;
3.南苑1-2栋宿舍前停车区;
4.南苑11栋宿舍门岗前绿化带两侧停车区;
5.八栋教学楼旁靠后山停车区;
6.东门门岗旁停车区;
7.创业楼旁停车区;
8.田径场入口旁停车区;
9.三栋教学楼绿化带旁停车区;
10.博苑1栋宿舍靠小河边停车区。
松山湖校区具体停车位置如下:
校园共划定电动车停车区和电动车临时停放区,分别用于电动车辆长期和临时停放。
1.外环路停车棚;
2.一、二、三饭堂划线区域;
3.十二号学生宿舍楼旁停车棚;
4.二十八、二十九号教师公寓楼周边。
临时停放区:
1.限L1一L6 侧方路段人行道划黄线区域;
2.限1号教学楼,L1 实验楼前路段人行道划黄线区域;
3.限3、4号教学楼中间路段人行道划黄线区域;
4.限6号教学楼与一饭堂中间路段人行道划黄线区域;
南门至西门校园主干道路两侧人行道禁止停放电动车、自行车。
特别提醒: 所有教学楼架空层及连廊均禁止停放电动车,请各位车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在校园内有序行驶和停放电动车,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