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科研处)5月25日,省学位委员会下发《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粤学位函〔2021〕3号),我校获批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全省本次共有20所高校被增补为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首次有省内民办高校被列入立项建设单位。
成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学校建设的新起点。近年来,学校持续加大办学投入,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学科专业建设成果丰硕,办学特色逐渐彰显,学校已在中国社会信用研究院、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中国科教评价网等多项知名第三方评价排行中名列省内同类院校前列。
未来学校将继续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着力提高学科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深化办学内涵,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尽快达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各项条件要求,朝着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坚实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