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集团总部采购中心受广东科技学院的委托,诚邀有意向参与广科学院松山湖(生态园)总校区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位进行报名。
一、 报名基本信息
1. 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2017年8月31日-2017年9月15日;
2. 提交资料地点:广东科技学院(东莞南城西湖路99号)行政楼711室;
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璐 0769-86211916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广东科技学院松山湖(生态园)总校区一期建设工程;
2. 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生态园)东园大道下沙湿地公园北侧;
3. 建筑面积:占地面积799.96亩,总建筑面积855000平方米;
4. 建筑工期:预计首期建筑面积约23.8万平方米,计划2017年10月动工,2019年8月底前交付使用;
5. 工程范围:6栋教学楼与6栋实训楼(16.3万平方米)、4栋学生宿舍(6.1万平方米)、1栋食堂(1万平方米)、1栋后勤用房(0.45万平方米)的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及附属工程、运动场(标准塑胶跑道、人工草皮足球场和篮球场)以上面积为计容面积。
三、报名参与企业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的施工资质(含一级);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提供相关工作业绩:承包业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的证书和业绩等;
4. 施工单位必须拥有相应的属于自己的专业施工队伍和现场施工技术、管理队伍,本工程要求中标单位自行组织力量施工,不得转包、分包和挂靠;
5. 提供相关人员社保证明资料;
6. 施工单位必须在东莞市住建局登记注册。
四、招标单位在考察完施工单位,并经双方初步协商达成一致意向后,招标单位向有关施工单位发出《广东科技学院松山湖(生态园)总校区建设工程入围企业通知书》。
五、招标单位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向入围企业发出招(议)标通知,入围企业按照招标公告上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并提交资料费(售后不退)及保证金。
六、我院对工程款项支付的基本条件(施工单位可根据自身公司实力提供优于以下方案的付款方式)
1.各单体建筑工程主体封顶时支付该工程款的30%;
2.各主体建筑工程经内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支付该工程款的10%;
3.剩余60%工程款,按两种情况执行:
(1)若主体工程通过住建局正式验收,一年后支付工程款的57%,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该笔款项的利息,余款转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按通过建局正式验收日算起;
(2)若主体工程未通过住建局正式验收,一年后支付工程款的30%,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该笔款项的利息。通过住建局正式验收并距第一次验收满一年后支付工程款的27%,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该笔款项利息(该款项利息不大于一年),余款转为工程保证金,保修期按通过住建局正式验收日算起。
七、项目合作者评价标准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综合评价受邀请单位的企业信誉、企业规模、管理力量、技术力量、在建和已竣工项目的情况等;
3.综合评价施工单位的公司实力、施工能力、要求付款方式等。
邀请文件解释权归南博集团总部。
南博集团总部
2017年8月31日